合法當舖,淪為地下錢莊?
苗栗檢警昨天搜索、約談苗栗縣9家合法當舖業者,有4人被諭知交保;檢警表示,合法當舖業者依規定僅能收取4分的月利率,利率5分的管理費也只能收一次,但有業者每月收取9分利並重複收取管理費,涉嫌重利罪。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,苗栗縣有部分合法當舖業者密集播送廣告,宣稱是「提款機」、「免留車、萬物皆可借」及迅速撥款等,違反一般借貸必須徵信、提供擔保品的做法,反而類似地下錢莊的手法。
檢方也接獲多名被害人指控,一名女子當舖典當黃金獲得1萬元,業者要求每月繳交900元利息,必須連繳3個月才能贖回,懷疑這些合法當舖業者巧立名目,變相收取利息。
檢警指出,依法,當舖業者只能收一次倉棧費(管理費),月利率5分;月息僅能收4分,但有業者每月違法收取9分的高利,且重複收取管理費。
林李嘉指出,國內金融業借貸管道暢通,稍有信用的民眾都可輕易向合法金融機構貸款或預借現金,利息遠低於當舖,會向當舖借款者,多是信用狀況不良的民眾;部分當舖業者打出「免擔保,隨到隨借」的宣傳手法,可能潛藏高利貸及暴力討債,民眾要小心慎選合法當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