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在彰化縣經營五金行的陳姓男子,因公司週轉不靈,3年多來陸續向3家合法當舖質押借貸,但3家合法當舖不但收取的利息超過法定標準,且以每月簽約一次方式,加收「倉棧費」,致使陳某債台高築,妻離子散,寫信向台中市警方求援,警方傳訊李姓等3名合法當舖業者,依重利罪嫌函辦。
陳姓男子自93年陸續向彰化地區3家俗稱汽車借款合法當舖業者借款5萬元至25萬元不等,由於業者收取高於法定月息4%高利貸,且鑽法令漏洞,以每月簽約一次方式,加收5%「倉棧費」,致使陳某每借25萬元,1個月包括「倉棧費」在內就付出3萬元利息。
陳某因以債養債致債台高築,3年多來陸續借貸110多萬元,還了280多萬利息,卻仍積欠大筆債務,某為避債與妻兒及年邁老父分開居住,還得扶養智障的孩子,在經濟壓力下,陳某數度想不開欲了斷生命,因看到本報報導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瓦解討債集團,適時挽救原本欲自殺被害人,遂寫信向警方求援。